在国务院学位办组织的首次全国博士学位授权点定期评估中,我校参加评估的数学、中国哲学、世界经济、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英语语言文学、分析化学、第四纪地质学等8个学科、专业的评估结果均为合格,继续行使博士学位授予权。
全国博士学位授权点定期评估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为加强和完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机制,推动博士学位点整体水平的提高而采取的一项新举措,从2005年开始定期进行。评估结果分“合格”、“存在一定问题,需经整改才能合格”和“不合格”三项。对评估不合格或存在一定问题的博士点,将采取撤销博士学位授予权、进行整改两年后重新评估的处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