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我校联手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共同推出的全国首个学生勤工助学、社会实践保险项目于11月19日诞生。该保险项目协议由校党委副书记兼副校长林在勇与中国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李爽在我校中山北路校区办公楼小礼堂正式签署。
每个学生每年缴纳5元保险费,最高可获得10万元的赔付。学校每年将为此支付10万元保险费,为全体在校学生购买社会实践险。该保险项目专门针对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教育实习、志愿服务等社会实践而设立。保险内容在参考大学生人身意外伤害险的基础上,增加了性侵害精神损失的赔付规定等。社会实践险的推出必将对我校勤工助学和社会实践的健康发展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这也是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通过特有的方式体现自己的社会责任感、奉献自己的爱心。
据我校勤工助学管理中心主任王志介绍,考虑到学校其他保险业务都由中国人寿负责,前期的具体洽谈工作自今年年初正式启动,针对学校和学生的实际情况,双方就保险内容、保险费和保险金额等达成了一致意见。
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为大学生提供实践机会,搭建大学生社会实践平台,这是我校人才培养的重要形式之一。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优秀大学生,需要让学生接受社会的锤炼和风雨的洗礼,其中参加包括勤工助学在内的各种社会实践活动,但是社会实践活动中所面临的安全问题一直是影响每所学校积极倡导并鼓励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瓶颈问题。大学生自主购买的平安保险,无论在保险内容还是在保险费用上,都需要进一步加强针对性,进行细化并完善。
据了解,多年来,我校十分重视学生勤工助学和社会实践工作,专门配备人员、拨出资金从事勤工助学开发管理工作。十多年来,我校学生勤工助学工作发展迅猛,在学校全日制学生中,有超过91%的本科生、50%的研究生参加了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学校每年开发的勤工助学岗位近18000个。2007年,学生勤工助学收入达到3060万元。勤工助学不仅成为经济困难学生的重要手段,更成为培养学生生存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就业的重要手段和平台。目前学生每年到校外参加勤工助学和各类社会实践活动的超过50万人次。在高校,学生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时,存在很多无法预料也无法控制的风险,如交通意外、人身伤害、性侵害等,而这些情况的确时有发生。这方面的问题引起了人们的高度关注。在2005年举办的全国帮困育人研讨会上,很多高校都提出了同一个问题——如何确保学生参加校外社会实践的安全。如何解决这一矛盾,一方面满足学生日益增长的要求参加社会实践的强烈需求,另一方面尽量给学生提供一个基本的安全保障。在全面落实国家教育部和财政部联合制定的《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我校制定了《华东师范大学关于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并在新生入学教育、勤工助学上岗培训等环节中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不仅如此,我校在勤工助学用人单位和岗位的审核中,也特别重视安全工作。
我校在长期对勤工助学工作的研究与探索过程中,向尝试纳入社会保险为学生社会实践安全工作增添最后一道“防护墙”的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此次协议的签署,也希望为其他高校提供经验借鉴。
据悉,参加此次协议签署活动的还有来自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市西支公司总经理柏明等5位保险公司代表、上海市教委学生处学生资助工作负责人周红星、我校研工部、学工部、学发联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各院系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复旦、上海交大、同济、华东理工等沪上13所高校的有关负责人等。
(编辑:新闻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