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浦东潍坊新村的贺先生向记者反映:家门口的农贸市场里,一个蔬菜摊位前竖起一块硬纸板,上书两行字:“本摊位自带塑料袋,每500克便宜2角。”不少自带购物袋的顾客光顾这个摊位,贺先生也买了6只番茄,享受到500克1元的“优惠价”。
贺先生说:“同样是做生意,一个小摊贩能换位思考,把‘限塑令’实施后产生的塑料袋费用让利给顾客,那些大商家为什么不能让利给顾客呢?”
“限塑令”实行一个月来,许多人和贺先生有着同样的疑问。
商家出售塑料袋,利润到底有多少?记者采访了金山枫泾一家塑料厂的负责人。做了10多年塑料袋生意的他透露,以目前超市最常见的零售价0.2元/只的塑料袋为例,商家的利润有二三分钱。以一家大型超市每天接待1万多人次、10%的人购买塑料袋计算,所获得的利润不过几十元。但有消费者指出,许多大超市门店数以百计,一年下来汇总的利润就是个大数字。
对消费者算的这笔账,市经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有偿使用的根本目的是,通过价格因素让大家尽量少用塑料袋,因此国家发布的《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不能低于成本价销售”,政府并不担心商家抬高价格从中牟利,反倒是商家担心价格定高了影响自身竞争力。
塑料袋的利润也成了网上的热门话题。
不少网友在帖子里为“商家获利”算了另一笔账——以前,一家大型超市每天消耗上万只免费塑料袋,成本打进商品价格;如今一年几百万元的采购成本省下来了,但商品价格却没降。对此,有网友认为,既然塑料袋有偿使用的成本由消费者承担,那这一部分的“获利”不该进商家“口袋”,而是应该回馈给消费者或是直接用于环保事业。
“商家只是环保任务的执行者,不应该成为获利者”,全国人大代表、华东师范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副院长陈振楼接受记者采访时提出,减少白色污染、保护环境,不该只由消费者埋单,政府部门应针对商家的收益部分征收环保税,将消费者购买塑料袋的钱转化为治理污染、保护环境的专款,这样既合情合理,也能打消消费者的疑虑,更好地推动“限塑令”长效执行。
《新民晚报》日期:2008年6月30日 作者:鲁雁南 姚丽萍 版次:A3 |